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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!“手机口”诈骗!

大年过完

人们纷纷开始寻找工作

 如果有人告诉你

有“新”的赚钱路子可以走

你会怎么做?

有手机就能赚钱

你心动了吗?

快打住!

这是“手机口”诈骗

近期,南充警方破获多起以年轻人为主的“手机口”诈骗案件:

1小时赚300?抓!

新年伊始,阆中市公安局工作中查获一条线索:辖区有人为境外诈骗嫌疑人提供拨号服务,造成多人被骗。民警火速行动,抓获了张某等4名违法行为人。

经查,张某在网上认识一网友,对方称帮助其拨打电话,满1小时即可获利300元。在利益的驱使下,张某先后纠集王某、范某、程某等人,利用两部手机,通过同时拨打境外“上家”与受害人的电话,并打开免提,实现境外诈骗嫌疑人与受骗对象的直接沟通。

经审讯,四人对自己利用“手机口”拨打诈骗电话从中获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,目前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
好友一起“挣大钱”?抓!

无独有偶,南充市顺庆区分局也查获类似线索,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开展研判,通过一系列工作,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赵某、任某等6人抓获归案。
经查,赵某在网上看到“手机口、每小时200、可日结”的广告后,立即与发广告的人取得联系,并在对方的指导下利用两部手机为境外“上家”提供语音转接服务。期间,赵某还拉拢自己的好友黄某等人一起“挣大钱”,并组织黄某等人以数百元不等的价格招募“卡农”提供实名认证电话卡。短短一个月的时间,赵某等人就非法获利数万元。
目前,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、黄某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。
什么是“手机口”
“手机口”是指将两部手机用一根音频对录线连接或同时打开外放,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通话,另一部则插入本地电话卡拨打受害人电话,实现语音中转,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。

架设“手机口”涉嫌帮信犯罪,会有什么后果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87条之二规定: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温馨提醒  :
动动手指赚“高薪”都是诈骗分子的噱头,广大青年朋友们要擦亮眼睛,不要出租、出借、出售手机卡及银行卡,更不要为境外诈骗分子架设“手机口”,成为犯罪的“工具人”,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
反传防骗,我们一路同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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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链接:https://www.jwfnf.com/16154.html
文章名称:警惕!“手机口”诈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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